• 创业学院教师知识产权法务培训交流会圆满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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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428日,上海交通大学创业学院在闵行校区逸夫科技楼202组织召开创业学院教师知识产权法务培训交流会。交流会邀请上海交通大学先进产业技术研究院技术转移部主任刘群彦作主旨分享,上海交通大学创业学院常务副院长赵旭及上海交通大学创业学院各办公室主任到会学习。

    本次交流会重点讲解了学生在创业过程中涉及到的知识产权归属问题,以及学院、学生与企业合作时如何保护上海交通大学及学生的知识产权。

    会议第一部分对于如何界定学生创业成果与课题组、教师的关系做出了讨论,强调了学生的身份属性。若学生使用学校科技成果进行创业,需通过学校认定,并承诺遵守学校的相关规定;若在创业过程中申请专利,也应遵守学校的相关规定。会议提出,学生寻求创业学院资源支持时,需经过导师同意、院系确认、学校法务部认定等程序。建议完善学院相关规章制度,印制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材料进行展示、发放,并面向学生定期开展法务培训,提高学生在创业过程中的知识产权意识。

    会议第二部分讨论了学院、学生与企业合作时如何保护上海交通大学及学生的知识产权。会议区分了合作研发与委托研发的知识产权归属问题。若企业支付兑价,或在研发过程中涉及企业投入,应对成果分配作进一步协议约定。

    本次会议,刘群彦主任与创业学院教师讨论了知识产权法务相关问题,提出了很多富有建设性的意见与建议。本次培训交流会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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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交通大学创业学院